依據《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決定》、《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管理規定》、《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實施辦法》,現將擬定的《2019年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進行網上公告及現場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19年11月5日
《2019年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一覽表
編號 |
轄區 |
街道 |
單元名稱 |
申報主體 |
擬拆除范圍 (平方米) |
備注 |
1 |
龍華 |
大浪街道 |
建泰城市更新單元 |
深圳市耀業園置業有限公司 |
78127 |
① 擬更新方向為普通工業。 ② 擬拆除范圍內移交給政府的用地總面積應不少于27460平方米(含不少于20400平方米義務教育用地一處)。 ③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 ④ 城市更新單元涉及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須按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有關要求執行。 |
2 |
龍華 |
福城街道 |
丹坑工業區城市更新單元 |
深圳市瀾鑫置業有限公司 |
127309 |
① 擬更新方向為居住、商業等功能。 ② 擬拆除范圍內應落實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政府公益性項目不少于58530平方米(含不少于20400平方米義務教育用地)。打通拆除范圍內規劃福花路、丹豐路以及悅丹路。 ③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 ④ 城市更新單元涉及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須按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有關要求執行。 |
特別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單元須按照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及項目實施主體確認等工作后方可實施開發建設。 2.本表所列“申報主體”僅為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的申報主體,項目實施主體須依據城市更新政策規定的條件及程序進行確認后產生。 3.在本表所列的計劃有效期內,更新單元規劃未獲市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批準的,更新單元計劃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單元的規劃建設要求在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審批過程中予以確定,除滿足本表所列要求外,還應滿足法定圖則等上層次規劃關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項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件:1.龍華區大浪街道建泰城市更新單元擬拆除范圍示意圖
2.龍華區福城街道丹坑工業區城市更新單元擬拆除范圍示意圖